1. 轉移 = 沒救?
2. 標靶治療當道
事實上,因為治療方式的進步,現在轉移性乳癌的治療方式有很多種,化學治療藥物的副作用處理也比以往進步許多,再者,也並非所有轉移性乳癌的患者都需要做化學治療。轉移性乳癌在治療方式的選擇上,首先需要考慮的是此轉移病灶是否會迅速危及病患生命。臟器的轉移包括肝臟轉移、肺部轉移(特別是沿著肺組織淋巴系統的轉移、易造成呼吸困難),及其他器官快速生長的轉移病灶等,較會有危及生命的問題。若有這些問題發生,則才需要優先考慮化學治療;相反的若無上述問題,則應進一步考慮的是病患乳癌細胞荷爾蒙接受體(即所謂的ER及PR)的狀態。若為陰性,則病患因對荷爾蒙治療幾乎不會有反應,所以也必須接受化學治療。但若荷爾蒙接受體為陽性,則可考慮優先使用荷爾蒙治療而非化學治療,常用的荷爾蒙治療藥物包括泰莫西芬(tamoxifen)及芳香酶抑制劑(aromatase inhibitor,如復乳納、安美達、諾曼癌素)等。若無效,亦可考慮更換荷爾蒙藥物,或是根據最新BOLERO-2臨床試驗的結果,加上雷帕霉素靶蛋白(mTOR抑制劑)癌伏妥(afinitor)並更改荷爾蒙藥物。若都無效,可考慮進一步的化學治療。或是有合併危及生命之轉移時,亦可直接改用化學治療。有些部份的轉移,如腦部,骨頭(特別是脊椎)或是局部淋巴結,也可使用放射治療來控制。而化學治療根據大規模臨床試驗的結論,併用兩種以上的藥物雖然可以在短期內控制病情,病人的無惡化存活期也會比較長,但最終整體存活期並沒有比較好,所以以疾病控制為主要手段,因此在藥物的使用上,會比起術後輔助治療上來得輕鬆,病人的適應性會更佳。
3. 併用其他治療
除了上述的原則外,醫師亦會合併其他治療方式:使用雙磷酸鹽類藥物於骨骼轉移病患,對肋膜積水或心包膜積水,施以引流及肋膜或心包膜沾黏術;對不穩定的脊椎轉移或單一器官轉移病灶(如腦部)施以手術治療,及對HER-2陽性病患給予抗HER-2的標靶治療等。 乳癌是對各種治療反應效果良好的疾病,特別是在第一線的治療,很多癌友的病情還是可以得到長久良好的控制甚至緩解。而且治療的目的不在於增加病患的痛苦與不便,而在於改善生活品質。因此,轉移並不代表絕望,而是在對抗癌症的路上再度與醫師併肩作戰,勇敢的面對,配合醫師的治療,生命依然會有很多的彩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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